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 号)要求,从2019 年 1 月 1 日起,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不再执行。为保证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实施,结合《常德市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方案》(常财办发〔2018〕3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贯彻实施,学院成立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顺
副组长:陈 翔
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务处、资产基建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计划财务处,具体负责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推进及沟通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启动部署动员。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所有经济事项都是改革对象,涉及财务、资产、合同管理、基建、审计等多个部门。9月中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领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任务和步骤,保证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培训,使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会计理念、核算基础、会计处理原则和报告披露要求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准确理解准则制度制定背景、原则以及变化与创新,全面掌握各项规定;尽快树立权责发生制理念,熟悉和掌握固定资产折旧、坏账准备的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费用归集和分摊等会计处理方法,不断提高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利用和管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1.开展资产核查工作。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应在 2016 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责任主体,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资产、财务工作联动机制,确保资产、财务数据动态匹配,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2.清理分析往来款项。计划财务处应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规定程序及时核销往来款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为准确核算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创造条件。对于因调剂资金形成的校内债务要编制明细清单。
3.规范合同管理。党政办公室、资产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以及教务处部门应加强各类经济合同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收入类合同应明确收入权责确认依据和时点要求,支出类合同应明确付款依据和进度时间,为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4.做好资金结存类科目及项目余额清理工作。计划财务处要逐步对资金结存类科目及项目资金进行清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5.做好财务软件升级工作。计划财务处要及时与财务软件服务商(用友政务常德服务中心)联系,做好软件升级安装调试工作。
(四)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预决算、资产管理、基建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均进行了变革,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统一清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程序、职能划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将控制措施嵌入相关业务管理系统。
四、切实做好实施保障工作
开展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大改革。学院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尽快转变观念,准确把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内涵和要求。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对标2019年1月1日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新政府会计制度按期实施。
附件 学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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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
附件 学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 牵头/责任部门 |
1 | 制定下发学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方案 | 2018年9月 | 计划财务处 |
2 | 召开学院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2018年9月 | 计划财务处 |
3 | 资产清理 | 2018年10月 | 资产基建处 |
4 | 往来款清理 | 2018年10月 | 计划财务处 |
5 | 经济合同清理 | 2018年10月 | 办公室、教务处、资基处、后勤处等 |
6 | 资金结存及项目余额清理 | 2018年10月 | 计划财务处 |
7 | 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的对接 | 2018年11月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8 | 财务软件升级、安装调试 | 2018年12月 | 计划财务处 |
9 | 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准则 | 2019年元月 | 计划财务处 |